河北惠泽化工有限公司
年产3000吨抗氧剂和1500吨原甲酸三乙酯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(第一次)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1、项目名称:年产3000吨抗氧剂和1500吨原甲酸三乙酯项目
2、建设单位:河北惠泽化工有限公司
3、建设厂址:项目位于深泽县晋深公路东侧(魏村村南),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8°08'32.70",东经115°12'35.70"。厂址北侧为石家庄安森化工有限公司,南侧为天龙纺织有限公司,西侧隔晋深公路为海华纺织有限公司,东侧为河北圣莱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。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侧680m处的西桥头村、北侧730m处的魏村。
4、建设内容:建设生产车间、附属车间、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,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,购置设备107台(套),年产1500吨抗氧剂330、400吨抗氧剂1024、200吨抗氧剂1034、900吨硫代二丙酸(一期);1500吨原甲酸三乙酯(二期)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河北惠泽化工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浩普
联系电话:15131139898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OlCAjKaJeveKBTw7InAEGA
提取码:bks0
五、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查阅纸质报告书
六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1U9knVfVlNO94nNzALgBmg
提取码:2760
七、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公示公布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
八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以项目厂址为中心,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内的公众,包括魏村、西桥头村、东桥头村等。
九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本次公众参与公示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。